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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安全的沖調方法是使用燒開的開水,然後再冷卻到不低於70ºC

兩小時後剩餘的乳汁請全部倒掉。
如果您暫時沒有燒開的開水,您可以使用經消毒的液態嬰兒配方乳汁

(國內目前沒有這種即食嬰兒配方奶水)。
或者,您也可以使用新鮮、乾淨的室溫水沖調,然後馬上食用。(要避免一次餵食時間過長.)

使用70ºC 以下的溫水沖調的乳汁應即刻食用,不得存放。以備後用。

 

以下文字來自世界衛生組織"正確使用配方奶"的指南

根據FAO/WHO危險評估(FAO/WHO2006年),如果用不低於70℃水泡製嬰兒配方奶粉(PIF),就可顯著降低危險,因為這個溫度將殺死奶粉中的任何阪崎腸桿菌。即使餵養時間延長(至兩小時),即使室內氣溫達到35℃,仍能降低危險。因此,使用不低於70℃水泡製PIF可以降低所有嬰兒的危險,包括進食速度慢的嬰兒和在沒有冷藏設備貯存配方乳液的溫暖氣候下的嬰兒(如發展中國家)。


如果嬰兒配方奶粉用低於70℃水配製,它就達不到足夠高的溫度完全滅活奶粉中存在的阪崎腸桿菌。這點受到關注有如下兩個原因:a)少數細菌會引發疾病,因此消滅嬰兒配方奶粉中存在的細菌是重要的;以及b)殘存的細菌在泡製好的配方乳液中有可能繁殖。如果泡製配方乳液於高過冷藏溫度下放置時間過長,就會增加這一危險。


人們會擔心使用非常熱的水泡製嬰兒配方奶粉是否合適,但只有用不低於70℃水配製才能大大降低阪崎腸桿菌的危險。現在許多嬰兒配方奶粉產品說明誤導人們使用大約50℃水泡製乳液。但按FAO/WHO危險評估,用50℃水泡製乳液會大大增加危險,除非立即食用。用50℃水泡製嬰兒配方奶粉無論如何也不能降低危險。廠家說明書應按照這一危險評估結果進行修改。

儘量縮短從泡製到喝完的時間,是控制阪崎腸桿菌感染危險的有效措施。泡製好的奶水如果沒有貯存在冰箱,則應在泡製兩小時後倒掉。喝剩下的奶水絕不能留下以後使用,也不能加到新鮮調製的奶水中,因為在餵食的過程中有害細菌可能有機會生長。

即使使用不低於70℃的水泡製,建議配方奶水在室溫下放置時間不要超過兩小時。這是因為奶水在泡製時可能被污染,或有害細菌可能從嬰兒口腔傳到奶杯或奶瓶。還有,熱水(70℃)可能啟動配方奶粉中的有害細菌芽孢。泡製的配方乳水在高於冷藏溫度下放置過長時間,為這些細菌的生長提供了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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